吉林省(东北师范大学)自然博物馆之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会中文名称为吉林省(东北师范大学)自然博物馆之友会。
第二条 本会是由吉林省(东北师范大学)自然博物馆组织、广大自然博物馆爱好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社会团体,是发展我国自然博物馆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组织动员社会力量,为自然博物馆提供技术和物力支持,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族的生态保护意识,促进自然科学技术的发展,推动我国自然保护与博物馆事业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为全面发挥自然博物馆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而努力。
第四条 本会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2556号,邮政编码:130117。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本会由个人会员、资深会员、外籍会员、团体会员和荣誉会员组成。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中国公民(或外籍公民),除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须拥护并遵守本会章程,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个人会员:
1、从事自然保护和博物馆事业的相关活动;
2、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3、热心、支持和赞助自然博物馆事业,愿意参加本会有关活动。
(二)资深会员:
凡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县处级以上行政职务,或知名企业家、文化名人和社会活动家,或具有15年以上参加自然博物馆之友会的会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博物馆的科研、宣传教育、经营管理或与其有关的工作中成绩突出的;
2、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自然博物馆事业发展的各项活动成绩显著的。
(三)外籍会员:
与我国经常友好往来,在学术上有较高成就,或热心、支持和赞助自然博物馆事业的外籍人员。
(四)团体会员:
支持和赞助自然博物馆事业,愿意参加本会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团体。
(五)荣誉会员:
对本馆及社会有杰出贡献者,即可成为本馆荣誉会员,享有与资深会员同样的优惠。免支付会费。
第七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个人会员:本人向东北师范大学自然博物馆提出入会申请,经本馆批准即为本会会员。
(二)资深会员:本人向东北师范大学自然博物馆提出入会申请,经由本馆核准、批准后即为本会资深会员,颁发本会资深会员证。
(三)外籍会员:本人向东北师范大学自然博物馆提出申请,由本会会员介绍,经本馆批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备案,即为本会外籍会员,发给本会会员证。
(四)团体会员:要求入会的除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向东北师范大学自然博物馆提出申请,经本会批准,报本会备案,即为本会团体会员。
(五)荣誉会员:对本馆及社会有杰出贡献者,本馆发出邀请,经本人同意后即为本会荣誉会员,颁发本会荣誉会员证。
第八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个人会员(含外籍会员)
1、免费参观本馆基本陈列和所有展览;
2、参加本馆组织的文化活动及考察活动(按成本费支付有关费用);
3、免费获得全年展览、讲座信息;
4、免费参加为普通会员举办的讲座;
5、优惠价购买本馆商店出售的馆内出版物;
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资深会员(含荣誉会员)
享有与个人会员的同等权利,并有以下权利:
1、资深会员本人偕同亲友2人免费参观本馆的基本陈列和所有展览;
2.获赠本馆为资深会员选定的当年展览图录;
3、参观本馆为资深会员提供的馆藏标本;
4、受邀参加本馆研究部门主任和馆长为资深会员主讲的讲座;
5、参加本馆为资深会员组织的文化活动及考察活动(按成本费支付有关费用);
6、参加本馆专家导览的专场参观活动;
7、参加本馆举办的音乐会、晚会、酒会等社交活动;
8、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三)团体会员
1、免费获得全年展览、讲座信息;
2、按团体规模获得一定量的赠票,团体会员团队(20至50人)组织的参观可享受专人导览服务;
3、每年可要求本馆为团体会员策划一次有关博物馆的年度文化活动;
4. 可优惠租用本馆场地举办活动;
5. 团体会员员工个人申请加入本会,可享受打折优惠:100人以内按80%优惠,100人以上(含100人)按70%优惠。
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个人会员
1、执行本会的决议;
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资深会员
履行个人会员的义务,并履行下列义务:
1、对自然博物馆管理和技术措施提出建议;
2、反映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要求。
(三)外籍会员
履行个人会员的义务,并履行下列义务:
沟通自然博物馆信息,支持自然博物馆工作。
(四)团体会员
1、执行本会的决议;
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
5、交纳团体会员会费;
6、资助本会活动经费。
第十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馆,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退会,入会不满3个月者可退还50%会费,3个月以上者会费恕不退还。
会员如果1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本会提出警告,并通知会员本人;会员如2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一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馆领导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二条 会员证管理
会员在享受会员权利时需出示会员证;会员证遗失,由本人向东北师范大学自然博物馆申请补发,收取成本费10元,一年补办不超过2次。
第十三条 本馆在所有工作时间内都接受入会申请。“东北师范大学自然博物馆之友”会员的具体活动及日常管理均由本馆负责,各类会员所拥有之会员卡不可为营利使用,一经发现即取消其会员资格并没收会员卡,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 吉林省(东北师范大学)自然博物馆拥有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吉林省(东北师范大学)自然博物馆
201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