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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通知】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9-12-24   浏览次数:

【转发学校通知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元旦、春节将至,为统筹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进一步凝聚力量、汇聚人心,确保学校全体教职工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宁、廉洁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保障教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各单位要关心关注本单位困难教职工、高层次人才、离退休教职工的慰问和帮扶工作,对他们嘘寒问暖、倾听心声,真正把教职工的冷暖放在心上,帮助解决真问题、真困难,各单位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遵循合理、适度原则为离退休教职工发放慰问补助或慰问品。鼓励各单位利用工会经费组织开展联欢会、茶话会、文艺创作等文体活动,支持老同志开展茶话会等集体活动。相关元旦春节期间活动的组织安排要经党政班子集体决策,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及工会各项管理规定,控制经费开支标准和范围。
    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落实廉洁过节主体责任。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要求,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各单位领导要切实当好守纪律、讲规矩的排头兵,落实廉洁自律主体责任,广大党员和教师要切实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在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作表率,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针对元旦春节提出以下禁止性要求:
    1.严禁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过节费和实物(工会会费购买的除外);
    2.严禁在组织活动中报销违反规定的费用;
    3.严禁违规收受礼金、礼品;
    4.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高档消费和娱乐活动;
    5.严禁用公款吃喝、接待亲友、外出旅游;
    6.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
    三、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对发生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学校纪委将切实落实党风廉洁建设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按照中央关于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和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要坚持“一案多查”,追究直接责任、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
    监督电话:85098259
    



纪委办公室
财务处
校工会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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